构图与姿态
- 朝向: 严格的正面视图。旧版的“3/4 侧面照”已不再有效。
- 表情: 面部必须清晰可见,表情自然、中性。
- 头部位置: 位于画面中央,直视摄像头。
- 完整性: 图像必须忠实还原人物特征,不得使用任何数字滤镜或物理修改来改变面部特征。
外貌与配饰
- 头部遮盖物: 头部必须完全露出。不允许佩戴帽子、鸭舌帽、发带或大型发饰。
- 发型: 通常建议将头发收至耳后,以确保面部轮廓(面部椭圆区域)完全可见。
- 眼镜: 虽然 169/2011 号决议未明确详述,但当前的生物识别标准通常要求摘除眼镜,以避免反光并确保眼睛完全可见。
法律豁免
在以下情况下可获得豁免:
- 宗教信仰: 如果属于宗教习俗,允许佩戴头部遮盖物,前提是不得遮挡从额头到下巴的面部特征。
- 医疗原因: 允许因医疗需要而佩戴遮盖物,前提是面部仍可辨认。
- 隐私保护: 因宗教原因遮盖面部的申请人,可以要求由同性官员在私密环境中进行拍照。
申请人重要提示
虽然上述尺寸适用于提交纸质照片(常见于领事馆或特定的行政表格),但阿根廷境内大多数现代的“数字化办理点” (Digital Posts) 均采用现场数字采集。在这种情况下,工作人员会现场拍摄照片,以确保符合身份识别综合系统 (Integrated System of Identification) 所要求的生物识别标准。
参考资料